9月18日9时许,G1523甬莞高速222公里+700米处一辆满载货物的轻型厢式货车侧翻在了高速上,无法动弹。

  台州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事故现场,侧翻车辆占据了第二、第三车道,车辆后方的刹车印在第三车道与应急车道徘徊,民警迅速靠边停车,在后方做好安全预警措施。

  民警上前查看时,发现货车没有爆胎迹象,驾驶证与行驶证信息显示,驾驶员罗某有着20年的驾驶经验,该车也是在今年3月份刚刚购买的,如此情况怎么会平白无故的发生翻车。

  一经盘问,原来是超载所致。驾驶员罗某称自己将3吨重的塑料管运往玉环,离目的地还有4公里时,为了避让一辆正常超车的小轿车,罗某随即踩了刹车并下意识的往应急车道处打了下方向,后因车厢内拉载的货物超载,车辆突然不受控制从而发生了侧翻,所幸系了安全带,罗某并未受伤。

  该车车辆核定载质量为1.5吨,民警对其车辆进行过磅称重后,正如罗某所说,该车装载了3吨货物,其超限率达到了100%,属于严重超载,民警随后依法对其车辆进行了扣留。

  高速交警提醒:装载物超出核定载质量,不仅会导致货车重心过高或偏移,容易引发侧翻事故,而且超载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掉落、遗洒在道路上,形成意外的危险源,严重威胁其他车辆的行驶安全。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货物遗洒,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的会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