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通知,公布第四周期第二批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确定三级甲等综合医院7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3家,有效期均为5年。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浙江医院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瑞安市人民医院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台州市中心医院

  树兰(杭州)医院

  • 其中,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树兰(杭州)医院为本次新晋级。

  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

  浙江省医院是如何评审的呢?小布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制定的《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医院评审包括各级各类医院的评审,医院评审以5年为一个评审周期,实行动态管理。

  评审权限与组织

  浙江省医院等级分为三级四等,即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和一级医院,其中一级医院不分等次。

  评委会委员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医院、医疗管理服务指导机构、行业学(协)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等推荐的基础上遴选聘任,原则上每5年聘任一次。行政管理部门在职公务员不得在评委会中任职、兼职。

  评审程序与结论

  各级医院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对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医院下达整改通知书,给予6个月整改期。

  医院应当于整改期满后及时向执业登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再次评审,再次评审结论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权限和评审具体情况,降低或者撤销医院等级。

  浙江省第四周期综合医院等级评审三甲医院首批通过名单(共17家)↓↓

  浙江省人民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宁波市第一医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

  温州市人民医院

  湖州市中心医院

  嘉兴市第一医院

  嘉兴市第二医院

  绍兴市人民医院

  金华市中心医院

  东阳市人民医院

  衢州市人民医院

  浙江省台州医院

  丽水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