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3点,浙江省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六场新闻发布会。

  记者提问:请问在减征、缓缴、延期办理医疗保险方面,目前政策执行得怎么样了?

  省医保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龚源昌:

  减征方面,我们推出了减免征收企业五个月医疗保险措施。这项措施有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力度大,共减征124亿元,是近年力度最大的一次。

  二是期限长,国家提出不超过5个月减征期限,我们按照最高期限定格执行。

  三是范围广,全省所有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以及小微企业,都可以参加。

  四是办理流程简便,减征措施是直接减免,不需要企业提供申请。

  缓缴: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以缓缴基本医疗保险,期限为6个月。这个是需要企业自主申请来办理的。相关企业在当月医疗保险结算前, 登陆浙江电子税务局网站即可办理,经税务部门批准即可享受。而且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到期后按原来流程补缴。

  延期办:医保登记、缴费、报销等业务,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这期间不影响职工个人信用和权益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