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法官转行]
“两职业人员流动有利于相互理解”
新京报:去年,上海一位“千万律师”转行做法官,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你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朱征夫:我非常理解这位上海律师的选择。因为从一个法律职业人的角度来讲,法官是我们最终的职业归宿。
法官这个职业所带来的尊荣感,是其他法律人的职业所无法比拟的。在国外,有很多优秀的律师在做了很多年之后,都转行做了法官。
新京报:现在律师转行做法官的通道多吗?
朱征夫:不多。现在司法改革搞主任法官员额制,法院内部还有不少司法工作人员没有消化,等他们自己消化完之后,可能从社会上更多地公开遴选法官。
新京报:有律师转做法官了,也有不少法官和检察官转做律师,你怎么看待这两个职业之间的相互流动?
朱征夫:法律人的这种流动和选择是很正常的。他们转行做律师可能是因为工作太繁重,或者生活压力太大。但我认为还是职业志向起决定作用。
新京报:律师和法官两个职业的人员流动,对改善两者关系有何影响?
朱征夫:有好处。两个职业的人之间能够互相理解,相互尊重。如果转行做法官的律师比较成功,那么法官可能就没那么缺钱了,不太容易受到诱惑;法官做律师之后,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律师队伍的职业水平。因为他考虑问题时往往会全面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而且在诉讼案件中法官的分工要比律师细。
解说
在其他一些国家,很少有法官转行做律师。一般情况下是40岁以上的律师改行去做法官,做法官的门槛比做律师高得多,律师要有足够的经验才有可能成为法官。但我们国家法官相对年轻一些,大学生一毕业就可能去法院工作,锻炼几年后就可能做法官。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贾世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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