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供图工作人员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牵动人心。20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省集中监管仓自2020年12月25日正式投入运行以来,已累计入仓75209.14吨,出仓62020.98吨,并成功阻断5批共计332.78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浙江市场,实现进口冷链食品精准防控、检测前移、源头阻断、风险可控。

  实行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理

  为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实行“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通过冷链食品溯源系统——“浙冷链”,全面掌握入浙的冷链食品供应链流向,形成管理的数据闭环。

  此前,浙江省紧扣“物、人、环境”三维度,对通过浙江口岸进入或外省流入省内储存、加工(分包)、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四个不得”,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冷链食品溯源码”不得上市销售。

  根据要求,凡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应一律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在获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并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后,入仓的进口冷链食品方可出仓。

  2020年1月18日,浙江在全省18个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和18个省际普通国省道的交界处设置24小时运转的检查站,对进入浙江省的冷链运输车辆实行“逢车必检”,重点查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的随附证明情况、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申报情况和冷链运输车辆信息登记情况,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应入尽入集中监管仓。

  在2月19日举行的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介绍,目前,“浙冷链”系统已纳入3.1万家企业,累计赋码627万个,近30日入浙进口冷链食品日均2273吨,均已实施闭环管理。

  成功阻断5批阳性进口冷链食品

  2021年1月23日,浙江舟山格林监管仓对进口的加工原料实施入仓核酸检测作业时发现,其中一个装有冻阿根廷红虾的集装箱内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当地迅速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溯源倒查、货物封存、人员排查隔离、扩大核酸检测、场地消杀等应急处置措施。

  这是浙江省集中监管仓投入使用后首次成功阻断整批次问题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避免了更大的疫情防控风险。

  此后,浙江宁波、浙江金华等地陆续发现4起进口冷链食品样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事件。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涉疫货品在入仓核酸检测环节就被发现问题,均已就地封存,未流入市场、人员未发生感染,第一时间有效消除了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实现检测前移、源头阻断。

  据悉,为实现集中监管仓安全、科学、高效运行,浙江省每周通报31个集中监管仓的入仓率、周转率、运行率、出仓质量,并纳入精密智控考核。监管仓各项运行效率大幅提升,单日平均每柜出入仓耗时已从设立之初的20多小时降低至最快6小时,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据悉,浙江还将加强跨省交易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结合口岸通报数据和省际卡口登记数据,督促企业对已经省外监管仓检测、消毒的货品及时上传证书并赋码,避免重复检测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