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自贸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完成起草《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若干意见》),并已经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新闻发布会具体介绍了相关内容。

  具体来说,《实施方案》就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区方案》的要求,提出了7方面28项举措,主要有以下5方面——

  《实施方案》逐句分解了国务院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保障机制等,提出了146条相应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了70项首创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的量化目标。在主要目标设定上,围绕把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区域经济增长极,提出自贸试验区GDP增速、研发经费支出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

  对标先进,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实施方案》对标新加坡等国际先进,上海、广东、海南等国内先进,在制度创新上优先考虑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尽可能符合国际经贸规则发展方向。例如,加快建设数字自贸区,以市场化方式推进eWTP的全球布局;允许中资非五星红旗船开展以宁波舟山港为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以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为基础,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践,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

  推动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实施方案》强调在贸易、投资、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先行先试,力求为稳外贸稳外资作出贡献。如建设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打造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允许外资企业申请电子商务行业相关的特殊许可资质,放开对外资股比条件限制;加快推进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等。

  建设自贸试验区,浙江注重统筹开放与安全。《实施方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注重监管机制建设,特别是围绕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等方面,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如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沙盒”监管模式。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一同出台的《若干意见》也围绕赋权、人才、投资、财税、土地等5个方面制定了20条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举措,重点体现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点。

  例如,在人才支持上提出“对紧缺急需、专业性强的事业单位职位招聘,进一步探索更大力度的激励措施,可适当提高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鼓励在中国高校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在自贸试验区创新创业”。

  财政支持上提出对标海南自贸港、上海临港新片区的特殊产业和人才的政策,加大省市县财政扶持力度,支持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创新创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

  土地保障上提出“探索土地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创新举措,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探索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油气仓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