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环境治理是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噪音、扬尘、抛洒滴漏等综合性问题不但给工地周边的市民群众造成困扰,还严重拉低城市“颜值”,与前亚运时期“美丽杭州”、“美丽江干”创建的要求严重不符。江干区城管局联合江干区住建局、江干交警、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对全区建筑工地开展检查巡查,以打造“样板工地”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辖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流程。
这个工地被扣信用分
杭政储出(2019)61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兼容商品住宅项目位于明月桥路环站东路交叉口。近日,在区城管局、区住建局的联合检查中,发现该工地存在未经审批违法排水、室外排水设施不规范和不完善、车辆冲洗水内部循环设施不完善、破坏及掩埋市政设施(地块内预留井)、雨污合流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区城管局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排水行为,修复市政设施,由市政养护单位对违法接入市政预留井的排出口进行封堵,同时要求其加快完善临时排水和出入口车辆清洗水循环设施,并按要求及时进行接管技术审查和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区住建局对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了企业信用扣一分处理。
这些行为会被罚款
近日,丁桥中队的执法队员巡查到华鹤街一处工地时,发现尽管已经是深夜22时15分,但是该处的工地依然灯火通明,现场混凝土搅拌车和混凝土泵车正在进行浇筑作业,不断发出“哐哐哐”地响声,工地车辆进进出出。执法队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并责令停工整改。该工地负责人解释道:“混凝土浇筑需要连续作业,一旦停止就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不得不晚上也继续进行作业。”执法队员告知工地负责人:“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该负责人现场无法出示夜间作业证明,执法队员对其开具了有关文书,并要求其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目前,丁桥中队已对该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行为立案。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六款规定,当事人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程渣土车的抛洒滴漏也是工地管理的重要环节,东站中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东宁路上有4平方米渣土泄漏污染面积,立即联动交警查看视频监控,第一时间追查到肇事车辆,通知车主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并一起来到案发地点进行了现场确认。该渣土车在沿环站南路左转至东宁路过程中,因未实行密闭化运输导致渣土泄漏,造成路面污染。车主的行为未密闭运输渣土和抛洒泄漏的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最终被处罚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