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第56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零售药店被喻为新冠肺炎疫情监测的哨点。疫情发生以来,浙江省在依托零售药店加强防疫方面有哪些成效,尤其是针对秋冬季疫情防控又进一步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凡事都有前兆。善于发现前兆并及时处置,是我省防疫精密智控的重要措施。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购买退烧、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使省内2万余家零售药店成为睁大眼睛的防疫哨点。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登记购药 1137.6万人次,筛查出有重点地区旅居或接触史人员74人,排查出“应管未管”人员9人、“已管脱管”人员3人,为疫情防控构建了一道预警安全堤坝。

  针对秋冬季疫情防控,我省药监部门进一步作出工作部署,着力打造零售药店防疫哨点2.0版。一是健全监测网络。在各县(市、区)选取10家以上具有代表性的零售药店作为常态化监测哨点,形成“平时重点监测网”,每日报送相关购药品种、人数、销量等情况;一旦出现本地新发病例或应急响应等级提升,相应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都将实施每日监测信息上报制度,从而形成“战时全面监测网”。二是梳理监测目录。通过剖析药品零售行业特点,研判可早期预警疫情的药品品类,我省选定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4大类676个药品作为常态化监测品种,提升监测精准性。三是搭建监测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技术手段,开发升级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完善自动预警、智能分析等功能模块,并建立多部门风险协同处置机制。

  总之,对疫情防控绝不能有半点松懈,药店的哨点作用只会加强、不会削弱。我省将继续发挥零售药店布局广泛的优势,坚持关口前移,在切实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关注“数据脚印”,依托包括零售药店在内的监测信息顺藤摸瓜,在平时未雨绸缪、战时快速反应,确保第一时间将疫情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