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的一场网友见面,让刚满20岁的杭州女孩小舟后怕不已,几小时前还开开心心的,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

  小舟与谢某某通过某个QQ群聊结识。今年6月,群里几个年纪相仿谈得来的网友提出一同见面吃饭聊天,小舟与谢某某欣然参加。

  次日,谢某某通过QQ再次主动约见小舟。两人在滨江天街吃饭聊天,结束后谢某某开车送小舟回家。

  小舟没有在意就上车了,谁知上车后谢某某却对她动手动脚。

  当车辆行驶至浙江省血液中心附近时,被告人谢某某突然停车,并到车辆后座,采用抓手腕等方式控制小舟,整个人压了上去,小舟激烈反抗,把谢某某一次次推开,致使谢某某犯罪未能得逞。

  下车逃离后,小舟第一时间进行报案。当晚谢某某被抓获归案。经检查,被告人谢某某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小舟全身多处淤青。

  9月14日上午,滨江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强奸案,并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因被害人激烈反抗、犯罪时所处的车后座空间有限、停车地附近有保安亭等被告人谢某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环境终究是虚拟世界,如在现实中约见网友,应选择人多热闹的地方见面,减少两人独自相处的机会,多加留意人身与财产安全,避免危险情况发生。

  小贴士

  一、谨慎网上交友。网上交友有风险,网友见面需谨慎!对网聊认识的陌生人多留个心眼,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也不要轻易约见陌生网友;

  二、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易参加陌生饭局,在饭局或是其他有陌生人的场合,也要尽量保持警惕,小心别人递来的已开封的食物、饮料;

  三、及时报警求助。万一不幸“中招”,保持冷静、留下证据、及时报警、配合调查,不要因为难为情、不好意思而吞下这个“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