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放一次农药就有几条甚至十几条鱼被药死,鱼体越小越容易死,这不仅是让鱼‘绝户’的行当。”民警郭怀君说,“这种农药有一定毒性,放在壶源溪里,还是个关系到老百姓生命安全的隐患”。

  8月27日,湖源乡护渔队向民警反映:有人在壶源溪网鱼。接到线索,民警立即驾车前往举报地点查看相关情况。

  在现场,民警在岸边的草丛堆里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袋子里装的是15瓶“甲氰菊酯”字样农药瓶,袋子边放着护渔队缴获的臧某用于捕鱼的工具以及一些渔获物。人赃并获,民警立即组织人员将臧某和他用于药鱼的农药、渔网等作案工具一齐带回派出所。

  通过审查,民警发现,这次被抓住的臧某,已经不是第一次作出这样的行为了。“我们之前就了解到他很喜欢偷渔,巡逻的时候看到他在河边,也比较的注意他的。”护渔队员说,“所以晚上我们发现他鬼鬼祟祟在河里,就让他赶紧上来。”但臧某一边口头答应着,一边却朝着另一头岸边游去。这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护渔队员的警惕,他们立即朝臧某的方向跑去,没想到就在臧某想把农药瓶藏起来的时候,被护渔队员抓个正着。

  “我们阻止过他几次的,但见他60多岁,也顶多是口头批评教育,没想到这次用农药来药了。”护渔队员无奈地说。

  知道自己药鱼要被拘留后,臧某也很诧异,他觉得自己只是抓几条鱼,最多被罚几块钱,怎么还要被拘留了。民警却告诉他:农药属于毒害性物质,臧某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并投放在水中,是极其危险的,不仅污染水源,还有可能会影响到周边村民的生活用水。听完民警一番话,臧某才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他看着民警:“警官我错了,我以后保证不再犯了?”

  目前,臧某被依法处行政拘留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