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项目的检查,要从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的方面进行核查,严肃查处有意规避招投标程序、利益输送等问题。”

  8月25日下午,在杭州师范大学行政楼会议室,杭州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干部正向该校纪委干部讲解监督检查要点。

  一个小时前,他们刚以联动监督的形式开展了该校采购单一来源专项检查。这次合作,不仅及时发现和纠正了该校单一来源采购问题,也提升了学校纪委的监督实战能力。

  “以前觉得校内监督是点到为止,毕竟校园里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干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也不会监督。”杭州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黄燕坦言道,“现在有了一体化协作,我们的职责更加明晰,与市纪委的联系更加紧密,干部监督动力与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

  黄燕所说的“一体化协作”,正是杭州在推进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的创新举措。今年6月,杭州市纪委市监委结合上级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属公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实行 “室组校一体化协作”,统筹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成效。

  “‘室’即委机关对口联系室,‘组’为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校’为各市属公办高校纪委,通过一体化协作构建起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的高校监督体系。”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

  在这一体系下,市纪委市监委对市属各公办高校纪委行使领导权,指导、检查、督促其落实监督责任,同时协调、指导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及相关区、县(市)纪委监委加强市属公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此外,市纪委市监委监督检查室、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属公办高校纪委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联动协作工作专班,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联动监督提升工作质效。

  “一体化协作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强化了市纪委市监委在市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上的统筹力。”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蒋瑾认为,这不仅保障了高校日常监督及时到位、执纪执法更加规范,也有助于增强高校纪委的履职意识。

  以高校纪委处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为例,不管是杭师大等综合性大学,还是杭科职院等高职院校,学校纪委都要严格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

  “以前高校发现问题线索后,向同级党委报告多,向上级纪委报告少,‘零立案’情况时有发生。现在明确了报告流程,理清了权属领导关系,健全了监督协作机制,沟通合作顺畅多了!”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秀清说道。

  就在一个月前,他们收到了来自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的请示,反映该校某教授存在虚报课时费套取津贴的问题,随即给出指导意见,并将问题线索报送给市纪委市监委。

  “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我们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今后要在一体化协作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与高校纪委的联动协作机制,保障市属高校纪法监督攥紧拳头,形成五指合力,推动高校进一步加强清廉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杭州市纪委市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