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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7号)精神,2020年我区决定定向招生(招聘)小学全科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生(招聘)对象

  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杭州市临安区户籍考生,有意为教育事业服务,并与临安区教育局、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报考学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第一段线。

  2、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

需求数

户籍地要求

培养院校

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小学全科

10

临安

杭州师范大学

不限

  招生工作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学制四年。

  3、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2020年7月29日8:30-2020年7月30日17:30)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

  2。面试和体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临安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临安区教育局,由临安区教育局组织师范生适应性面试与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3。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区范围内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临安区教育局、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录取: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临安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临安区教育局、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费用补助

  录取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先由考生缴纳,毕业到岗后由临安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一次性予以补助。

  5、就业

  2020年入学的定向委培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据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有关规定,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对符合条件的定向培养学生办理录用进编手续,派遣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为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教育局、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3805979、0571-63721938 0571-63723364

  热忱欢迎有志于从事基层教育事业的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