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竟被人狠心丢弃在垃圾堆中!
这是一场本可避免的悲剧,也是一个痛心疾首的教训!
22岁的贵州女子在公厕诞下男婴,却因各种荒诞的理由狠心将亲生孩子扔在垃圾堆,导致孩子脑部重创,早早地遭受本不应有的伤害……
而直至法院判决,生母仍不悔改!这样的恶行,应当受到法律严惩!
绍兴中院二审改判,收监执行!
一念地狱,亲生母亲狠心“扔”子!
2019年6月13日凌晨5时许,在绍兴越城区东湖街道一村中,几声孩子的啼哭声引起了过路村民袁某的注意。循着哭声,袁某发现路边垃圾临时堆放场内,在一堆废弃的红砖中,有一个被红色雨衣遮盖的男婴。
袁某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警方到达后,发现被遗弃的婴儿满身是血、四肢冰凉、生命垂危。经医生诊断:因刚出生便多次遭受重创,导致新生儿患上寒冷损伤综合征、新生儿颅内出血、新生儿脑室扩张等十余项病症。
到底是谁如此狠心扔下刚出生的婴儿?6月14日,当地公安机关在对该村周围的监控进行查看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他死了对谁都好……
“我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22岁的马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反复这样强调,“我怕我男朋友会知道,如果没有这孩子对谁都好……”
原来,马某有一同居男友许某,还育有一子。2018年下旬,马某与其他男子发生关系并怀孕,但因经济拮据一直未结束妊娠,始终假借身体发胖为由隐瞒着许某。
案发当日,马某自觉临产在即,便在凌晨偷偷骑电瓶车到村中公厕独自产下男婴。
事后怕被人发现,凌晨4点,马某将满身是血的婴儿丢弃在临时垃圾场,还特意用雨衣和废砖头遮盖后才匆匆逃离。
二审改判:收监执行!终后悔……
2019年6月14日10时许,马某被抓获归案。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被告人马某的一系列行为表现出明显希望婴儿死亡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犯罪未遂。因其认罪悔罪态度差,且始终拒绝抚养被害人,故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对马某的缓刑,对其收监执行。
就在7月8日,绍兴中院向被告人马某送达了二审判决书。
马某终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但为时已晚!
法官说:
每一个生命都应当得到尊重、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弃罪与以遗弃方式的故意杀人罪难以区分,其关键在于是否考虑并给予了孩子获得救助的机会。
针对本案中,因被告人马某产子后故意丢弃,并使用多种掩盖手段试图断绝婴儿的获救机会,此种遗弃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该案的婴儿因母亲的无情丢弃,导致身患重病,虽经手术已脱离生命危险,却也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严重伤害,虽已一岁有余,仍无法正常抬头、爬行和开口说话。
许多人说:“我生的孩子,怎么处置我说了算!”
但即使是刚出生的婴儿,其生命健康权也受法律保护!
父母生下孩子后,就应承担起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既是社会义务,更是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