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小巧轻便灵活,成为了很多市民出行的选择。但是有许多电动车驾驶员却不遵守交通法规,在行驶的过程中随意变道、乱穿马路、逆行、闯红灯。近日,天台就发生一起因电动车横穿中间绿化带引发的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腿部骨折,不但要花钱自己治,还要赔轿车的损失。

  5月8日上午,一辆电动车骑行在天台县天台山中路辅路上,突然,电动车驾驶员穿过中间绿化带,行驶到了由西向东单向通行的机动车道上。此时,一辆小轿车刚好经过,一瞬间电动车连人带车被撞飞。

  5月8日上午,一辆电动车骑行在天台县天台山中路辅路上,突然,电动车驾驶员穿过中间绿化带,行驶到了由西向东单向通行的机动车道上。此时,一辆小轿车刚好经过,一瞬间电动车连人带车被撞飞。

  经天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现场勘查认定,电动车驾驶员陈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电动车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乱骑行、乱穿马路行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