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七场),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省民政厅副厅长李洁,省残联副理事长黄树良出席发布会并回答问题。

  李洁就抗疫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是否公开公正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

  疫情期间社会各界纷纷为抗疫捐款捐物,为疫情初期医疗物资紧缺提供了很大帮助,请问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是否公开公正?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这点?

  疫情初期,医疗物资紧缺。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省民政厅作为捐赠接收小组的牵头单位,围绕四个字“快,广,准,严”,全力做好社会捐赠及监督管理工作。

  立足一个“快”字,迅速行动。疫情发生后,省民政厅第一时间提请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捐赠公告,向社会募集资金和紧缺医用物资。第一时间发挥省慈善联合总会的行业统筹优势,率先向社会发布“募捐活动倡议书”,并于1月25日在腾讯公益平台发起“爱心驰援 共抗疫情”慈善项目,上线第一天募捐量就突破1000万元。第一时间开展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全球采购,1月27日就组织了首批10万个N99精密级医务口罩驰援湖北武汉,彰显了浙江的慈善速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30日,全省累计募集捐赠资金23.09亿元,累计募集各类医用口罩2867.75万只,防护服及一次性手术衣138.66万件,防护目镜27.64万副。

  着眼一个“广”字,全球动员。充分发挥省工商联、省侨联、省红十字会、省慈善联合总会各自优势,利用各类网络、媒体,以信息化手段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全球总动员”,发动海内外侨胞、浙商、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捐赠,其中不仅有捐款捐物的,还有赶制医用物资、海外收购医疗企业的。截至3月27日,省民政厅授权作为进口捐赠物资受赠人的21家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和有关单位共办理境外进口捐赠登记1370单,捐赠物资折价达2.25亿元。

  力求一个“准”字,精准对接。加强沟通对接,详细掌握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目镜等医疗物资的需求缺口,及时做好相关需求信息的发布,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围绕疫情防控急需的专业医疗物资进行捐赠。一方面,省民政厅加强与省经信厅、省卫健委的沟通,根据捐赠渠道的特点和形势变化制订适时可行的政策制度,使捐赠流程和渠道更加通畅和高效。另一方面,我们与各大医院、社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获取第一手需求信息。同时,加强民间慈善力量的统筹,与慈善会系统及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大联盟,互相协作,共克时艰。

  突出一个“严”字,阳光运作。根据疫情防控和规范管理的要求,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省民政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和规章,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督促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建立公开募捐一日一报制度。按照“谁接收、谁反馈”的原则,加强慈善捐赠信息公开,要求慈善组织至少每三天公布一次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接收分配情况,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

  社会捐赠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倾力相助。借此机会,要郑重感谢广大海外侨胞患难与共、守望相助的手足之情,他们为家乡竭尽所能捐赠医疗物资,支援一线抗击疫情;感谢广大浙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一掷千金,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重大贡献;要感谢广大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夜以继日的辛勤工作,积极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问

  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尤为重要,目前浙江困难群众情况如何,在救助困难群众方面有何工作举措?

  浙江各级民政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加强生活困难群众探访摸排。特别是重病重残人员、不能返岗人员、失业人员及农副产品滞销家庭等群体的探访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4月份以来,全省新增特困人员603人,低保10070人,低边3125人。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找到工作,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失业家庭和人员,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实物和转介服务等形式给予救助。4月份以来,全省临时救助858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289万元。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年以来,温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等5个市新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全省低保最低月标准为725元,全省人均月低保标准836元,居全国省、自治区第一。

  及时发放价格补贴。根据国务院新要求,按提高1倍的标准为全省85.8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了3月份价格补贴,共1.8亿元,人均月补贴210元。

  同时,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发动省级各单位响应省慈善联合总会发起的“暖心行动——慈善一日捐”活动,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开支,个人捐出一天的收入。交由省慈善联合总会设立专项基金,重点用于救助三类人群:一是因患新冠肺炎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二是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生活无着落、失业、失学等困难群众;三是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农村“三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