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使用的假身份证。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提供冯某使用的假身份证。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提供

  六旬女子担心年龄大不好找工作,便办假证“年轻”12岁。3月24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获悉,目前,当事人冯某涉嫌伪造身份证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萧王庙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小周期滚动排查过程中,发现辖区某厂内有一名外来务工人员身份证信息异常,其本人提供的身份证号经核查并不存在。民警调查发现,该女子冯某使用的是一张假身份证,便随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据冯某交代,她于1958年出生,并非1970年出生。因年纪太大,怕外出打工被拒绝,就在老家找人花了200元做了张假身份证带在身上。

  目前,冯某因涉嫌伪造身份证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居民身份证是中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同时也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