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吕某依法批准逮捕。

  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他人批量采购伪劣儿童口罩40万只。谢某某在明知该批口罩属于“三无”产品的情况下,将其中27万只销售给犯罪嫌疑人吕某。犯罪嫌疑人吕某从谢某某处进货后,在明知该批儿童口罩属“三无”产品的情况下,以在朋友圈发布售卖儿童口罩信息等方式,向他人销售口罩15万余只,并从中获利。经检验,上述口罩过滤效率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系不合格产品。

  经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吕某均系母婴店个体经营者,上述口罩部分通过二人售往萧山、建德、义乌等地多家母婴店,部分被用于学校物资捐赠、街道社区、民众自用等等。据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和上家郑某某(另案处理)反映,该批口罩从湖北仙桃发出。

  案发后,萧山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以王玉瑊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并指派办案组成员第八检察部方芸依法提前介入该案,全面了解案情,针对重要证据固定、口罩质量鉴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完善证据锁链。

  3月19日下午,王玉瑊检察长提审了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吕某,重点围绕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否履行了产品经营者的注意义务、涉案口罩质量、来源及去向等方面展开讯问。

  3月20日,萧山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吕某依法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督促公安机关针对调取相关电子证据、查明口罩去向等问题进行补充侦查,在夯实在案证据的基础上,确保该类案件从严从快办理。

  “无论是作为公民还是个体经营户,无论是用于售卖还是用于捐赠,对于经手的口罩,都应当要比平时更谨慎,尤其对象是抵抗力本身较弱的儿童。这批伪劣儿童口罩一旦流入市场,孩子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佩戴这些口罩防御病毒,很可能将危及他们乃至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王玉瑊检察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