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宅在家中喝点小酒打发时间本是人之常情,却有人喝多了耍酒疯,醉酒闹事把自己“喝”进了看守所。
2月28日,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王某批准逮捕。
诸事不顺 借酒浇愁
犯罪嫌疑人王某离异后来杭务工。2020年2月14日,单身的王某又遭逢工作不顺,独自在家中喝闷酒。不知不觉到了凌晨,喝多的王某产生了幻觉,总觉得有人要打他。于是稀里糊涂的王某没做任何防护,与“他人扭打至门外”,开始对出租房周围邻居们的房门又打又踹。
酒后闹事 挥刀砍门
因为疫情,大部分外来务工的邻居还没有返杭。撞击了几家房门没回应后,酒劲儿上来的王某“气急败坏”,回家拿出三把菜刀,对着路边停着的电动车和邻居房门又一阵乱砍。
凌晨1点15分左右,王某发现有一个房间的灯亮着,便顺着亮光走去。一阵“舞刀”后,王某一脚将房门踹开,惊醒了在屋里睡得正酣的老孟。老孟看到手持菜刀的王某站在门口吓了一跳,顺势从床边抄起一把长柄雨伞防身。
“你要干什么!”老孟喝问道。
王某一看里面有人,便骂骂咧咧地退了出去。吓坏了的老孟急忙打电话将住在隔壁的小舅子许某叫来,并拨打了110。为防止被再次破门,在民警没有赶到之前,老孟二人用桌子将房门死死顶住。
妨害公务 依法批捕
不一会儿,民警赶到。此时的王某一身酒气,也没戴口罩,正手持菜刀在房后的小路上走来走去。为保护周围群众,民警先将王某逼进其居住的院子,接着在院子里一边劝他把刀放下,一边等待支援。
失控的王某又突然情绪激动起来,用刀指着民警说:“你再过来我就砍死你!”说完便朝花坛砍了几下示威。迫不得已,民警只能撤到院外相对空旷的安全区。王某追了上来,用刀指向民警在空中挥砍,嘴里还不停地说着胡话。双方对峙了大约20分钟,直到增援警力赶到,王某才被制服。
因王某处于醉酒状态,民警在派出所内又对其进行保护性约束直至酒醒。
检察官提醒
本案发生于人民警察出警过程中,属于执行职务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持刀威胁和追砍的方式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根据2020年1月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的规定:
“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均属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使用凶器或者危险物品袭警的”在第一条规定的基础上酌情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不以实际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
因此,犯罪嫌疑人王某使用多把刀具对民警实施追砍,虽未造成民警负伤,仍应认定为“使用凶器暴力袭警”,并应在暴力袭警的处罚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依据上述《指导意见》,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