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下午,舟山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八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最新疫情情况。

  2月9日0时至2月10日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54例。舟山市新增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有重症病例1例。截至2月10日24时,舟山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0例,治愈出院5例,现有重症病例1例。目前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总体稳定。全市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还有85人仍在接受医学观察。

  2月10日全市新增疫情情况。2月10 日3例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与江苏省无锡市发现的1名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该人目前已在无锡市住院隔离治疗)。

  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患者八,男,66岁,现住普陀区沈家门街道西大商城。1月31日至2月3日接触从无锡来舟山的无症状感染者。无发热、咳嗽症状,CT显示两下肺有炎症。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九,女,64岁,现住普陀区沈家门街道西大商城,为患者八的妻子。1月31日至2月3日接触从无锡来舟山的无症状感染者,有咳嗽症状,CT显示两下肺有炎症。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十,女,42岁,现住普陀区沈家门街道西大商城,为患者八、患者九的女儿。1月31日至2月3日接触从无锡来舟山的无症状感染者,有咳嗽症状,CT显示两下肺有炎症。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新增病例发现过程:

  2月8日,舟山市疾控中心接市民咨询,其家庭成员冯某在无锡检测出核酸阳性。经向无锡市惠山区疾控中心核实,情况属实。普陀区接到相关情况通报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实该患者在普陀期间均在其岳父家未出门,其密切接触者为5名家庭成员,已于2月8日晚送至集中观察点并采样送检,2月9日核酸检测检出4例阳性,1例阴性。随后,4例阳性病例已送舟山医院进行收治,今日三例确诊,同步开展对5人的活动轨迹排摸,隔离31人并采样送检,第一批送检样本14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其余正在检测中。

  这次确诊的3个病例,均为江苏无锡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的家庭成员,有过三天的接触史。目前,普陀区正通过大数据手段,精准排摸与5名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的人员,尽最大努力“找人”,按接触程度分层分类加以管控。确诊病例情况和相关人员轨迹,已经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全力做好调查核实,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患者行动轨迹:

  无锡市发现的这名无症状感染者于1月31日晚进入舟山,当时他不是重点疫区人员,属于“受控进入”,是可以进入舟山的,但应该实行居家观察。家人没有申报,街道社区也没有排查到。

  经调查,这名无症状感染者在舟山的密切接触者共5人,我们对5人立即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并采样检测,有4人为病毒核酸阳性,其中3人有症状和(或)肺炎影像学特征,为确诊病例,另1人为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5人居住地沈家门街道西大商城2号楼1单元为疫点。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到过的区域包括:普陀华之友(原一百)超市、西大菜场、东河菜场、普陀医药公司中大街门店、展茅中心学校、万宇滨海新境门岗、同济路和菜市路交叉口工商银行ATM机、法院路水果店、21路(车号浙L03860D)、28路(车号浙L13910)、35路(车号浙L18613)、311路公交车(车号浙L67679)、3辆出租车,定海檀东颐景园门岗、长峙岛育华学校。据悉,出门和乘车时均戴着口罩。目前,市和定海、普陀疾控中心已分别对相关区域和交通工具进行消毒。已明确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48人,其中普陀区29人、定海区15人、新城4人,均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另公交车同乘人员34名纳入居家观察对象。

  关于“无症状感染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发布会以及钟南山院士接受采访时都提到过,在国家诊疗规范第五版中,明确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医学上除了有症状的患者,还有“无症状感染者”。近期不少省份均有无症状病毒感染者报告,我市也已经发现了没有症状的病毒携带者,他们没有临床症状,但是病毒检测是阳性,也可能是传染源,这些无症状感染者有些可以自愈,有些会出现症状,说明病毒传播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这种“无症状感染者”潜伏在人群中,不容易被发现,因此社会风险更大,给我们的防控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和复杂性。因此提醒市民千万不能麻痹大意,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餐聚会,勤洗手,不要与来自疫区或去过疫区以及接触过疫区人员的人交谈或接触。出门要戴上口罩,尽量减少与人近距离接触。

  提问1:据了解,江苏省无锡市发现的这名无症状感染者于1月31日晚进入我市,2月3日离开我市,请问为何此人没有隔离14天,仅4天就离开了? 

  答:无锡市发现的这名无症状感染者于1月31日晚进入我市,当时他不是重点疫区人员,属于“受控进入”,是可以进入舟山的,但应该实行居家观察。家人没有申报,街道社区也没有排查到。

  提问2:请问1月31日至2月3日期间,无锡市发现的这名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发病的家属在我市哪些区域活动过,对于跟他们密切接触过人员采取了什么防护措施?

  答:2月8日,市疾控中心接到市民反映冯某某(此人于1月31日至2月3日来过舟山普陀)在江苏无锡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这名无症状感染者在舟山的密切接触者共5人,我们对5人立即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并采样检测,有4人为病毒核酸阳性,其中3人有症状和(或)肺炎影像学特征,为确诊病例,另1人为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5人居住地沈家门街道西大商城2号楼1单元为疫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到过的区域包括:普陀华之友(原一百)超市、西大菜场、东河菜场、普陀医药公司中大街门店、展茅中心学校、万宇滨海新境门岗、同济路和菜市路交叉口工商银行ATM机、法院路水果店、21路(车号浙L03860D)、28路(车号浙L13910)、35路(车号浙L18613)、311路公交车(车号浙L67679)、3辆出租车,定海檀东颐景园门岗、长峙岛育华学校。据悉,出门和乘车时均戴着口罩。目前,市和定海、普陀疾控中心已分别对相关区域和交通工具进行消毒。已明确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48人,其中普陀区29人、定海区15人、新城4人,均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另公交车同乘人员34名纳入居家观察对象。

  提问3。无锡市发现的这名无症状感染者因未居家隔离并且已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请问他是否要受到处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我们已经跟无锡市惠山区疾控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了对接,如果确认是居家隔离对象,那该冯私自驾车外出造成多人感染,已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

  (作者:记者 夏裕 编辑:王海峰 吴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