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居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

  您好!根据目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避免就诊人员交叉感染,尽最大可能保护大家安全,经杭州市医保局研究同意,决定即日起杭州市区参保人员因疾病治疗需要,需配取相关药品的,均可提供长期处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 疫情期间的长期处方服务不限签约人员。非签约居民,因病情需要也可以酌情给予长期处方服务。

     

  2. 除原定长期处方服务的16种慢性疾病以外,相关医疗机构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治疗性药物的其他疾病种类,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开具不超过12周的药品。

     

  3. 由于疾病变化的不确定性和药物疗效的个体化差异,服用长处方药品后,您若出现任何不适或调整用药,请及时联系您的主管医师;出现急症请您直接到省市级医院就诊或拨打急救电话。

     

  4. 开具长处方后必须定期监测血压、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血脂。其他专科疾病患者如有病情波动请及时至专科门诊就诊。

     

  5. 请您务必遵照医嘱服用长处方药品,并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和放置药品。提出长处方申请时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方便主管医师定期电话了解病情变化,便于根据病情及时指导调整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