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涵涵的父母经法院判决离婚,那时她才3岁。此后,涵涵一直跟着母亲和外公外婆在宁波生活。

  但是2019年的一场车祸打破了平静的生活。涵涵的母亲在这场车祸中丧生,留下了还不足6岁的涵涵。因为赔偿问题,涵涵和外公外婆将车主方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经过调解,对方一共赔偿他们三人70多万元,但是,关于涵涵的赔偿款如何处理则让承办法官戴法官陷入了两难。

  原来,涵涵的母亲不在了,在法律上她的父亲应当作为涵涵的监护人保管这笔赔偿款,但是她的父亲根本联系不上。法院当时虽然判决涵涵的父亲每个月要支付涵涵500元的生活费以及其他一些费用,但是这几年,他从未支付过一分钱,甚至没给涵涵打过一个电话。就算能找到她的父亲,鉴于他上述种种表现,无论是涵涵的外公外婆还是戴法官都不放心将这笔钱交给他保管。但是,如果将这笔钱完全由外公外婆保管也不妥,一来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二来外公外婆年纪也大了。

  思虑再三,戴法官想出了一个办法,将属于涵涵的这部分赔偿款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涵涵的外公外婆领取,作为涵涵今后的抚养费,另一部分由法院保管,待涵涵成年时由其本人领取。

  涵涵的外公外婆以及他们的代理人对这一解决方案都比较满意。但是,戴法官总觉得处理得还不够圆满周全,因为这意味着由法院保管的这笔钱将要在法院的账户上“沉睡”十多年。为了最大程度保障涵涵的权益,戴法官和法院财务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反复商讨,最后决定将这笔钱以涵涵的名义作为定期存款存进银行,同时由法院出具止付通知书,在涵涵成年之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领取这笔钱,这笔属于涵涵的赔偿款终于得到了最妥善的处理。

  至此,本案也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