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获悉,浙江长兴一男子在派出所值班大厅等待签字时,发朋友圈辱骂办事民警被群众举报,导致其还没出派出所大门,又被带回审讯室。

  朋友圈是一个进行社交、分享生活的平台,但是当把朋友圈作为宣泄平台,甚至是随意到辱骂警察泄愤时,就得为此负责。

  2019年1月,浙江长兴雉城派出所民警接到匿名举报,称有人在朋友圈发布雉城派出所民警的照片并配有威胁的文字:“我会要他死得很难看”。

沈某发朋友圈辱骂民警。雉城派出所提供沈某发朋友圈辱骂民警。雉城派出所提供

  接警后,民警根据提供的朋友圈照片,发现该发布者是正在值班大厅刚被罚款等待签名的沈某(25岁,浙江长兴人)。

  原来,2018年12月份初,沈某的朋友郑某向其借了10000元人民币,并说一个月后归还,可一个月过去后,沈某却联系不上郑某。

  于是,沈某来到郑某所住的小区找人,可是住户皆称不认识郑某,沈某觉得自己要不到钱了。

  2019年1月,沈某再次来到郑某所在小区,在其家门口、楼道、电梯里贴了关于郑某的个人身份信息和让其还钱的告示。刚贴完十张,就因被群众举报被雉城派出所民警传唤调查。

  由于沈某违反治安条例,民警对其以侵犯隐私处以行政处罚。沈某对于处理结果没有怨言,可他认为,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自己十分配合,不应该被调查7个小时,导致无法上班被扣工资。

  未能要到钱又被罚款、扣工资,沈某十分气愤。在等待签名时,他看到派出所大厅公告栏上有办案民警的身份卡照片,于是便将其拍了下来,发了朋友圈。

  “我就是心里不舒服,想发个朋友圈骂他两句出出气而已。”沈某说,发朋友圈只是为了解气,然而他解气的方式却触碰了法律,损财又损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沈某因寻衅滋事被处行政拘留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