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22时,浙医二院滨江院区发热门诊发现1例核酸阳性。1月26日凌晨,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相关密接者和次密接者均在第一时间纳入管控。病例甘某某,男,慧而特餐饮设备有限公司员工,家住萧山区义桥镇御景蓝湾小区,自诉1月21日下午出现流涕打喷嚏症状,1月22日出现咽痛症状,1月23日症状未见明显缓解,1月24日出现头晕症状,自测体温37.6℃。

  该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1月14日,6时40分骑电动自行车送小孩到萧山区渔浦小学上学,6时55分骑车去滨江区建业路151号工作单位上班,20时30分下班骑车回家。

  1月15日,7时骑电动自行车去单位上班,20时30分下班骑车回家。

  1月16日,休息在家,14时15分到御景蓝湾小区美宜佳超市购物。

  1月17日,6时40分骑电动自行车送小孩到萧山区渔浦小学上学,6时55分骑车去单位上班,20时30分下班骑车回家。

  1月18日,6时40分骑电动自行车送小孩到萧山区渔浦小学上学,6时55分骑车去单位上班,20时30分下班骑车回家。

  1月19日,6时40分骑电动自行车送小孩到萧山区渔浦小学上学,6时55分骑车去单位上班,15时至18时在单位参加年终总结会,20时30分下班骑车回家。

  1月20日,7时骑电动自行车去单位上班,20时30分下班骑车回家。

  1月21日,6时38分到御景蓝湾小区附近大食堂买早餐,7时骑电动自行车去单位上班,20时30分下班骑车回家。

  1月22日,6时51分到御景蓝湾小区附近大食堂买早餐,7时骑电动自行车去单位上班,20时30分下班骑车回家。

  1月23日,休息在家,未外出。

  1月24日,7时骑电动自行车去单位上班,20时30分下班搭乘同事汽车回家,21时20分到御景蓝湾小区家家健康药店买药,21时30分回家。

  1月25日,6时37分到御景蓝湾小区附近大食堂买早餐,7时搭乘同事汽车上班,12时40分骑电动自行车去浙医二院滨江院区就诊,后骑车回家未外出。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