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地铁屏蔽门就要关闭了,急急忙忙想冲上地铁,杭州一女子遇到这个情况,就把包先甩进了屏蔽门,这一危险的行为直接导致地铁列车延误1分钟。

  近日,杭州市交通执法队轨道大队对一名在地铁站台甩包阻断列车运行、影响运营安全的乘客,进行了从重行政处罚,开具了一张200元的行政处罚单,拉开了亚运年轨道运营秩序整治序幕。

  车门正在关闭

  她把包甩进了地铁屏蔽门

  去年12月31日,杭州市交通执法队轨道大队执法人员在数字执法室利用视频监控进行数字巡站时发现,下午3点40分,杭州地铁4号线彭埠站有乘客在列车关门警示鸣笛声后警灯闪烁车门正在关闭时,为登上此班列车,故意将手提包甩入车厢,企图阻拦车门关闭。

  这一行为,直接导致地铁4号线列车延误1分钟。

  这名乘客的行为,已经违反《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涉嫌拦截列车、阻断列车运行。

  轨道大队执法人员快速响应,经过多方面调查取证,在地铁公安、地铁站务人员的协同作战下,执法人员成功锁定甩包阻断列车运行的女子朱某。

  阻断列车正常运行

  顶格罚款人民币200元

  1月8日,朱某来到轨道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在轨道大队的调查询问室,朱某说:“我着急赶火车,看地铁车门要关闭了,想挤上去,就把包先扔进去。我曾经就看见有的乘客赶公交车时会这样挤上去。”

  “您的心情,我们理解。可是因为您一次甩包行为,阻拦了列车正常安全运行,也会导致列车延误出站。早晚高峰期,列车与列车之间的行车间隔仅2分15秒,您这样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地铁全线网的运营安全。”执法队员小赵严肃地说。

  对此,她懊悔不已,说:“没想到自己一次甩包行为,会对地铁运行造成这么大的影响,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去做了,我也会告知我的朋友和家人,不能有这样的行为。”

  执法队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之其相关法律条例,甩包、冲撞屏蔽门等都属于阻断列车运行的违法行为。

  最终,朱某对违法事实无异议。轨道大队以拦截列车、阻断列车运行,对朱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元的顶格行政处罚。

  我们提醒广大市民,列车屏蔽门在警示灯亮起时,切勿强行上下车或冲撞屏蔽门,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拦截或阻断列车正常运行,共同营造文明乘车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杭州市交通执法队将联合运营单位及地铁公安,重点加强早晚高峰巡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地铁运营秩序和运营安全。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记者 黄煜轩

  通讯员 赵杰 顾肖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