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资委出台了《国资国企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到2025年,全省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地方前列,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国资国企物质基础、产业基础不断夯实,国有资本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全面巩固,战略引领和基础保障作用有效发挥。

  《行动方案》提出,以“国有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国有企业整体规模实力不断增强、产业引领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突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保障更加有力”为目标,力争:

  国有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稳步提升

  全省国企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年均增幅不低于全省经济增长水平,其中省属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利润率位居全国省级国企前列。

  国有企业整体规模实力

  不断增强

  全省国企新增世界500强企业1-2家、中国500强企业4家、市值超千亿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4-5家、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千亿级企业15家左右。

  产业引领科技创新能力

  取得突破

  全省国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2500亿元以上,新增50个省级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10个左右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平台,对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保障

  更加有力

  全省国企新增投资1.5万亿元以上。其中,省属企业新建成高速公路400公里、铁路1100公里,机场年客运保障能力1.2亿人次、货运吞吐量300万吨,港口年集装箱吞吐量4100万标箱;新建500个综合供能服务站、400万方石油仓储设施、20个云数据中心、20个新型基础设施产业基地。

  围绕“承担好责任、发挥好功能、发展好企业”“勇扛使命、勇闯新路,勇当创富带富帮富先锋”,浙江国资国企将完成哪些重点任务?

  着力承担好责任,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聚焦区域协调发展,制定省属企业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着力构建“三个机制”“一个平台”,即建立省属企业在山区26县基础设施项目引导和倾斜机制、创新省属企业与山区26县合作机制、建立“一县一组”组团式帮扶机制,设立省属企业主导、地方参与、民企入股的山区建设投融资运营管理平台。

  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可再生能源、生命健康、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布局,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在绿色金融、绿色电力交易、碳排放市场机制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

  聚焦新就业增长点培育,大力实施“浙江国企人才新政二十条”。拓宽就业渠道,开展就业帮扶,做好国企岗位梳理、招聘协同等工作。用好省属企业职业教育资源,助推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提升。

  聚焦国企收入分配优化,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国企收入分配机制,全面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岗定薪、按绩取酬、岗变薪变。推进分配向企业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聚焦“善行浙江”建设,制定富有特色、切实可行的参与慈善公益事业计划。积极参与救灾帮扶等救助活动,积极捐赠支持教科文卫体、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建设。

  着力发挥好功能,强化国有资本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

  强化交通基础设施

  建设运营

  建设以宁波舟山港、杭州空港为双核心,全域海陆空港智能协同的世界一流物流枢纽,加快完善“一体两翼多联”港口布局、“一核心两枢纽六节点”机场布局,打造世界一流强港和千万级机场集群,打造多中心协同的绿色智能交通集疏运体系,助力建成“1小时左右交通圈”。

  强化能源资源

  和粮食安全保障

  打造国家级煤、油、气储备基地,完善“3+1”能源全产业布局,保障送浙能源有效供给。突出全省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保供、助力乡村振兴三大核心功能,打造“双三百亿”省级农粮产业平台。

  强化公共服务

  公共产品供给

  确保水电气暖等供应稳定、污水垃圾等处理有序,统筹市政交通资源,提升“互联网+”智能化服务能力。合理布局健康养老及社区服务产业,加快推进智慧养老、康养联合体等新业态新模式。

  强化实体经济

  产业引领

  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科研开发力度,重点突破制造业关键环节和“卡脖子”技术。积极拓展高端产业链,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大力布局智能制造产业,支持细分行业龙头国企参与浙江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强化金融服务

  实体经济能力

  引导国有金融类企业加强资源整合,提升牌照获取能力和企业综合实力,强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科技金融、引导基金、担保征信等方面作用,加强普惠金融供给。

  强化创新驱动助力

  三大科创高地建设

  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实施浙江国企“省级科改示范行动”,打造一批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参与省市各级专业化科技园区建设。

  着力发展好企业,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

  全面推进国企改革

  三年行动

  以开展国企改革十大行动为抓手,对照国企改革56项任务分工,力争在全国率先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率先解决一批体制机制难题。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

  和功能结构调整

  出台推进全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巩固提升国有经济在基础保障领域主力军地位,加大对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投资力度。

  完善中国特色

  现代企业制度

  加快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构建“外大于内”董事会运行机制,深化监事会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规范实施市场化用工制度。

  积极稳妥深化

  混合所有制改革

  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事项,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着力推进48个集中推介混改项目落地,力争每年引入社会资本100亿元以上。

  大力推动国有上市公司

  高质量发展

  聚焦“双倍增双培育”目标,深入实施全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上市公司立足主业,提升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和资本运作。

  高水平推动浙江杭州区域性

  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发挥区域综改省市联动、要素集聚优势,突出“混改+数字化”特色,加快解决国资国企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区域内各级各类国企合作,开放式推进资本有效融合。

  探索省域国资

  监管运营新模式

  加快推进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建立全省“一盘棋”的指标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考核体系,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建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强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编辑:缪歌妮

  责编:李洲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