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想到小孩,现在被我们抓到了你才想到会影响小孩,你不觉得太迟了吗?”

  面对民警的“灵魂拷问”,温州司机姚某低下头,懊悔不已。

  4月15日晚,温州市永嘉交警桥头中队在永嘉县桥头镇诚大拉链门口设卡开展查酒驾行动。

  当天晚上21时30分许,执勤人员发现一前一后两辆白色轿车在临近卡点时,忽然都停在了路中间。

  这异常行为引起了执勤交警的警觉。于是,几名执勤人员主动上前,对两车的驾驶员进行了询问和酒精检测。

  其中一位司机在交警多次要求下,却不愿意对着交警手中的检测仪吹气,反复问交警:我女儿就要高考了,这会不会影响她考试?

  最终,在交警劝说下,他对着检测仪吹了气,检测器显示这名司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当交警告知他已经达到醉驾标准时,他脸色都青了。

  “你怎么处罚我都行,千万不能影响我的小孩。”他说。

  “那你喝酒驾车前,怎么不想想这些后果呢?”民警对司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

  民警告诉他,醉驾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触犯刑法,其处罚记录对其直系亲属今后求职可能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据了解,这名司机姓姚,湖南人,是永嘉县桥头镇外垟头的务工人员,他说当天下班后在员工食堂与几个工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两瓶雪花啤酒。当晚驾车前往附近壬田加油站加油时被交警查获。

  警方随后对姚某做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133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姚某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永嘉公安刑拘。

  记者徐慧兴通讯员单海建

  视频 陈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