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752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0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保健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等共计341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糕点等20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201批次,不合格6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

  杭州复兴农贸市场胡荣贵水产店(杭州市上城区杭州复兴农贸市场一楼水产1-1号)销售的1批次河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超标不合格;

  杭州物美星维超市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地下一层商铺19号)销售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超标不合格;

  杭州临安青山湖农贸市场叶月明水产品店(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青山湖农贸市场C29-30)销售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超标不合格;

  淳安县千岛湖镇宝军食品店(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87号(千岛湖火炉尖农贸市场内))销售的1批次五香榨菜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不合格。

  徐美莲(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美莲水产商行)(新安江农贸市场水产摊16号)销售的1批次牛蛙检出培氟沙星、恩诺沙星超标不合格;

  黄爱君(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大塘坞集贸市场鱼摊4号)销售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超标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等204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0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

  杭州济隐餐饮有限公司(杭州市灵隐路38号D02)使用的1批次菜盘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

  宣学芳(桐庐县城南街道阿妹面馆)(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梅林路511号)使用的1批次碗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1批次年糕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

  杭州宜千惠餐饮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海达南路397号盛康大厦六层608号)使用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超标不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小贴士: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是重要的食品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酱腌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该项目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醋酸,又称脱氢乙酸,是一种低毒、高效、广谱抗菌剂,广泛应用于食品防霉防腐。按照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规定,在年糕中不可添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三、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鉴于长期食用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农业农村部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恩诺沙星”在动物的肌肉中检出的限值为≤100mg/kg。

  四、培氟沙星

  培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292号》中规定,禁止培氟沙星用于食品动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五、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可以治疗畜牲疾病。近年来在畜牧、水产养殖中被广泛应用,但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2002年3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将呋喃西林列为禁用药。

  六、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造成餐饮具中的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二次污染,如餐饮具没有定期清洗消毒,或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和温度。操作人员在上完卫生间后洗手不彻底,个人卫生状况未达标,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卫生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