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9岁的陈某某,原本在温州做珠宝维修小有名气,但最后却“栽”在了小小的钻石上。

  生了一双儿女后,想要多赚钱的他,走私了钻石9400余颗,货值超2亿元…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某等人案值2亿余元的钻石走私案提起公诉。该案是浙江温州首例钻石走私案。

  正经商人误入歧途

  1982年,陈某某出生在永嘉的一户普通家庭,自小长相清秀,聪明能干。年长一些,为了多赚点钱,陈某某辗转来到了温州市区,

  跟着珠宝维修师傅当起了学徒。不久,勤劳好学的陈某某就开始自立门户,也干起了珠宝维修,店面就设在温州的市中心。几年下来,在温州的珠宝界也算小有名气。经过多年打拼,陈某某逐步积累了一定的财富,也娶妻生子,有了一个令人羡慕的四口之家。

  就在家庭和事业都步入正轨的时候,2015年左右,陈某某开始在经营钻石买卖的过程中发现了意外的“商机”。通过钻石交易市场的中间人,陈某某逐渐了解到,如果批量进口钻石必须经过合法正规的手续,国内指定唯一合法渠道是上海钻石交易所(中国钻石交易中心),其费税为4%,但如果通过水客偷运入境,则只需支付1%以下的好处费。

  陈某某盘算着,自从生了二胎以后,家里开销难以承受,一方面通过走私钻石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另一方面他相信自己运气没那么差,哪那么容易出事。

  ——就这样,抱着铤而走险的心态,陈某某等人为谋取高额利润,开始通过水客走私钻石入境,在温州销售牟利。 

  走私钻石年入百万

  陈某某等人先与中间人以及水客组建微信群,方便联系订货;然后通过“rapaport”国际钻石交易平台获得钻石信息,对比钻石的价格、品质;接着通过微信群或朋友圈寻找买家接受订货;再由印度供货商或者其在香港的代理商发货,经深圳中间人安排水客从香港取货,水客通过人肉或者交通工具将钻石走私至深圳;最后通过快递邮寄至温州,交付钻石收取货款。经查,2017年以来,国外钻石网站业务代表中,仅刘某某一人向陈某某寄送的快递就高达669次。

  与此同时,为了逃避海关监管,水客的人肉偷运钻石也是“花样百出”,他们利用钻石本身体积小、易携带的特点,有用纸币烟盒夹带的,有放进鞋底内裤的,甚至还有腰带夹藏钻石的。。。。。。 

  陈某某等人收到的“货”基本是已切割好的成品裸钻,都有GIA证书,证书上有相应的证书编码辐射码,以此证明其为真钻。他们将这些走私钻石进行进一步精深加工后,再对外销售牟利,销售对象主要是做珠宝的同行,以及一些散客,扣除相关费用后,利润率在1-2个百分点。

  通过水客走私钻石,仅从2017年2月至2020年8月,陈某某等人总计走私入境钻石9400余颗,货值已超2亿元,偷逃税款3700余万元。

  水客被抓顺藤摸瓜

  陈某某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进行走私,直到“东窗事发”——

  2020年9月1日,在海关总署“国门利剑2020”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下,深圳、上海、温州、台州等地海关开展同步行动,经过数据分析和跟踪摸查,逐渐掌握了一个集境外采购、“水客”通关、境内销售的钻石走私链条,抓获深圳的水客团伙后,顺藤摸瓜,揪出陈某某等温州本地的钻石货主。

  温州海关缉私分局于同日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实施抓捕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搜查,现场共计查获钻石及证书100余套、钻戒若干枚。至此,陈某某等人靠着走私钻石的“发财梦”彻底破灭。

  经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提请,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及时固定在陈某某等人电脑内提取的账本、取货单、收货单等大量电子证据,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对陈某某等人的手机进行电子物证鉴定,全面提取陈某某等人与深圳水客团伙及上下家的联系信息,完善证据锁链,为案件的批捕、起诉打下坚实基础。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叶丽芳发现,这是一起“家族式”的走私犯罪,内部分工明确,陈某某负责其钻石买卖所有事宜,其哥哥与堂弟分别负责联系购买钻石及销售钻石相关事宜,其小姨子作为财务人员向国外钻石网站业务代表支付货款及水客带货费用,并制作成本销售账,另雇佣亲属制作采购单、取货单等单证与水客团伙对接走私事宜。陈某某与其哥哥及堂弟作为股东,年底均有股东分红,其余团伙成员则领取每月4-5千元的固定工资。

  宽严相济认罪认罚

  “通过走私钻石,我们每年大概能获利200-300万元,但没想到,最后连累老婆连房子都住不上。”在看守所里的陈某某低着头、叹着气,对检察官叶丽芳说道。

  为了鼓励陈某某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检察官做了不少努力。陈某某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后,对自己的行为给国家造成的税收损失有了深刻认识,也对自己给家庭带来的打击表示后悔不已。

  经了解,陈某某等人因走私钻石的违法所得已用于平时的生活开销,但四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愿意尽其所能挽回国家损失,积极处置名下房产用于退赃,争取从宽处理。最终,陈某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近600万元,并在辩护人的见证下,与检察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官叶丽芳介绍,“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无论对于经济案件的追赃挽损,还是为认罪认罚从宽寻找台阶,都具有正面意义。” 

  目前,该案已于2020年12月30日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在此也提醒广大民众,切勿贪图蝇头小利,替人带货走私以身试法,后果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