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小陈在小区周边遛狗时未束牵引带,导致宠物狗与道路上骑着电动车的邻居阿莱发生“车祸”,因为赔偿问题,本是邻居的两人不仅失了和气,还闹到了法院。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涉狗“车祸”,狗主人小陈同意赔偿阿莱经济损失2.8万元,双方当场案结事了,握手言和。

  2019年10月30日晚上8点,阿莱正骑着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料从马路边窜出一只金毛犬,阿莱避让不及,连人带车被金毛撞翻,致使手部受伤、膝盖大面积擦伤。

  事故发生后,金毛的主人小陈从远处跑来,赶紧将阿莱送往就近的医院治疗。经诊断,阿莱右尺桡关节半脱位,予以复位并进行治疗。

  阿莱与小陈是邻居,平时关系不错,一开始双方都以为只是简单的手腕扭伤,想小事化了。小陈陪同阿莱打了石膏做保守治疗,并主动承担了3000元的医疗费。也因此,当时并没有报警。

  后来复查发现阿莱受伤位置损伤情况较严重,医生建议阿莱手术治疗。这时,阿莱要求小陈赔偿10万元。小陈认为赔偿金额过高,没有再支付后面的治疗费用,两家人因此闹得很不愉快,还报了警。

  2020年9月29日,阿莱将小陈诉至法院,要求小陈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1万余元。

  庭审中,小陈认为,自己在阿莱受伤后马上陪同就医,还买水果探望,不仅报销了来回的打车费,还垫付了3000多元的医疗费。没支付后来的医疗费并不是想逃避责任,而是因为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是邻居,远亲不如近邻,承办法官本着互谅互让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

  一开始,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法官见状立即缓和双方情绪,劝慰二人化干戈为玉帛:“矛盾是一时的,做邻居可能是一世啊。而且,侵权法规定,小陈作为狗主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金毛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小陈理应承担侵权责任。”在法官的耐心说理下,小陈与阿莱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小陈当场支付了阿莱2.8万元。至此,一起因饲养动物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法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饲养宠物犬来调剂生活。不少饲主或管理人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养的宠物犬很听话,认为自己不会被“人狗相撞”或“狗咬人”等小概率事件“宠幸”。然而,未束牵引带的宠物犬容易处于失控状态。狗主人在享受养狗带来的陪伴与快乐时,务必履行好管理责任,切不要因为一时侥幸或疏忽,付出不必要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