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条例(修订草案)》是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是对2002年制定实施的现行《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二次修订。

  《条例(修订草案)》的修订工作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巩固物业管理数字化运用的成熟做法和经验为驱动,积极化解物业管理服务各种矛盾,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此次修订对物业管理很多方面都作了新规定,充分回应群众有呼声,例如:

  强化了党建引领和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属地乡镇、街道、居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突出了数字技术在物业管理方面的运用,充分体现了杭州数字城市的定位与特色;

  将本市住宅小区纳入物业管理信息网络系统,业主大会表决可选择线上或线下;

  规范了业委会运行,使业委会工作更加透明;

  明确了对业委会成员等的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

  加强了对堵塞消防通道、高空抛物等危及安全等行为的管理;

  创设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维护业主权利;

  明确了物业招投标时作出的承诺应当履行,防止“口头支票”;

  明确了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使用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进入小区;

  扩大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简易程序的适用,为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项维修提速;

  规范了投票表决制度,业主投票不再被“同意”;

  建立了公共事件应对机制;

  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相关法律责任,确保制度的执行与落地。

  下一步,《条例(修订草案)》将由市政府以议案的形式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