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朋友
对交通事故都避之不及
然而海宁有一男子
从2018年开始
拉着自己的亲朋好友
主动制造策划了6起交通事故
这是什么迷之操作?
一次事故动起了歪心思
时间回到2017年底,新车上路的刘某在倒车时不小心撞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交警判了刘某全责,赔了电动自行车车主1800元。刘某的新车买了交强险,两天后保险公司将理赔的1800元打到了刘某的银行卡上。
这一次事故,给了刘某启发,他寻思着:这样来钱也太轻松了吧,伪造一起交通事故好像也不难…
一次尝试,收不住手
2018年初,刘某决定试一把。他找到欠了自己500元钱的朋友陈某,承诺演一次戏,欠款一笔勾销。
两人来到双冯一里附近的十字路口,刘某缓缓开着自己的汽车,指挥着开电动自行车的陈某,朝自己车头轻轻一撞。这次事故,保险公司没有怀疑,直接赔了1800元。
事情进展得异常顺利。但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太顺利也不见得是好事。
这次的事情给了刘某极大的信心,之后他又找不同的朋友,如法炮制了数起交通事故,每次都顺利拿到了保费。
刘某是河南人,32岁,在海宁一家制衣厂做事,旺季的时候每月也能拿到八九千,但他花钱大手大脚,常常入不敷出。刚开始,刘某还没意识到骗保是违法行为,到后面他隐隐觉得不对,不应该做。但想到未还的信用卡、花呗、网贷,他在错误的跑道上回了下头,还是没能停下来。
2020年8月14日,保险公司向海宁警方报案,反映刘某涉嫌保险诈骗的情况。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9月27日,办案民警在许村将刘某抓获,经查,嫌疑人刘某于2018年至今,先后六次故意伪造车辆碰撞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的赔偿,涉案金额达1.2万元。目前,刘某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骗保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相关法律#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保险本身是一种保障自己的措施
千万不要铤而走险
利用保险骗取保费
以身试法
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