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苏沪皖四省市电子驾驶证、行驶证9月30日起将正式实施互认。

  实施后,交管部门对随车未携带纸质驾驶证、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件,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