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经信厅获悉,日前,浙江省经信厅印发《浙江省培育建设“未来工厂”试行方案》(下称《试行方案》)。《试行方案》显示,自2020年起,浙江将每年探索培育建设“未来工厂”10家左右,示范引领该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展示窗口。

  据了解,该方案旨在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探索“未来工厂”建设,打造智能制造新模式新标杆,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未来工厂”是指广泛应用数字孪生、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实现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协同化制造、绿色化制造、安全化管控和社会经济效益大幅提升的现代化工厂,其基本建设要素包括数字孪生应用、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协同化制造、绿色化制造、安全化管控等。

  浙江省经信厅方面介绍,“未来工厂”建设措施包括制定建设要求、遴选入库工厂、强化诊断服务、开展成效评估和强化政策保障五方面。以遴选入库工厂为例,浙江将聚焦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医药、新材料、现代纺织、智能家居等重点领域,每年遴选一批培育创建的“未来工厂”入库名单。

  再如强化诊断服务,浙江省经信厅将牵头发挥智能制造专家服务团队和第三方机构作用,对培育创建入库工厂开展诊断服务,对标“未来工厂”建设要素,提升建设水平,同时推进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智能改造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完)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13日电(记者 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