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杭州市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邵立春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邵立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9年,邵立春利用担任杭州市余杭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杭州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申报、投资、工程承揽、房产购置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