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日前,安吉县卫生监督所开启了为期一个月的禁烟执法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在安吉鲁家村的一家酒店内,发现该酒店大厅休息区的桌面放有烟灰缸,内有烟蒂四根。
根据以上情况,安吉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笔录》,拍摄照片,制作并送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据了解,该酒店在大厅设置烟具,未对顾客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制止的行为,违反了《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予以该酒店: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安吉开出的首张公共场所吸烟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