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你吃粽子了吗?超市里、楼下便利店售卖的粽子,食品安全是否过关?

  6月22日,快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端午节令性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抽检品种以端午节老百姓传统消费的棕子和“五黄”食品为主,共抽检粽子、绿豆糕、黄鱼、黄鳝、黄酒、黄瓜、咸鸭蛋等7种食品1673批次。经检验,合格1643批次,合格率98.21%,较2019年提高0.31%。

  据了解,此次专项抽检主要从消费者采购集中的超市、农贸市场和小食杂店等场所抽取样品,既有预包装产品,也有现场加工自制食品,抽样区域覆盖全省11个地市。

受访者供图受访者供图

  此次检验结果显示:

  190批次黄瓜、216批次咸鸭蛋和244批次黄酒,全部合格; 

  821批次粽子,合格820批次,合格率为99.88%;

  绿豆糕24批次,合格22批次,合格率为91.67%;

  黄鱼109批次,合格94批次,合格率为86.24%;

  黄鳝69批次,合格57批次,合格率为82.61%。

  此次抽检发现的30批次不合格食品中:

  1批次粽子,不合格指标为商业无菌;

  2批次绿豆糕,不合格指标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15批次黄鱼,不合格指标为喹诺酮类兽药(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残留超标;

  11批次黄鳝,不合格指标为喹诺酮类兽药(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残留超标,其中1批次黄鳝同时检出禁用兽药五氯酚酸钠。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置。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责令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对销售经营者要求立即采取下架、停止销售等措施。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棕子和绿豆糕时应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散装粽子有没有异味、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购买黄鱼、黄鳝等水产品时,应尽量选择在具有法定经营资质的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购买。端午节令性食品,保存周期相对较短,消费者购买后要注意储存方法,避免因储藏不当导致食品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