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3时18分许,萧山钱江世纪城派出所接到市民郭先生报警,称自己的朋友孙某“被带进传销组织了”,希望警方能尽快营救。

  钱江世纪城派出所对此高度重视,民警柏华栋、李富强等办案民警迅速介入,然而随着调查深入,民警却发现事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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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点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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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

  “我想跑,有几个人拦我……你赶紧过来救我!”

  “快点,我不能聊太久……”

  ▍孙某称自己被拉入传销组织

  郭先生称,孙某通过微信发来求助信息,对方还发来一段疑似会场内部的视频以及钱江世纪城某酒店的定位,称就被传销组织控制在这个酒店8楼。

  ▍孙某发来疑似会场内部视频

  事不宜迟,柏华栋等人立即决定前往酒店查看。正当民警紧锣密鼓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孙某又给郭先生打来了微信电话,语气焦急地催问:“警察怎么还不来?多久能到?来人了,不说了……”

  但当郭先生告诉他,民警已经过来,并让其直接联系民警时,对方却突然用文字回复道:“你就说我出来了,没事了。”

  ▍得知民警已出警后孙某又改口称自己已经没事了

  这前后反差令郭先生摸不着头脑,会不会手机被传销组织夺了过去?郭先生对此十分担忧。

  可是,当柏华栋、李富强组织警力对酒店检查时却发现,酒店8楼全是客房,并没有孙某所说的会议室。本着对其安全负责的态度,派出所警力仍将酒店各楼层逐一检查,确认该酒店内并没有传销窝点。

  “你人到底在哪里,有没有危险?”经过一番周折,柏华栋终于电话联系上孙某,面对民警质询,孙某支支吾吾,称已自行从传销组织逃脱,不用麻烦民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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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酿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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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出反常必有蹊跷,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孙某根本没到过该酒店,而是在余杭临平的一家建材店内,民警于是依法对其进行传唤调查。

  面对讯问,孙某很快交代,这一切都是他恶搞朋友的恶作剧,没想到郭先生和民警都这么较真,对此孙某悔不当初。

  在接到民警电话后,他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可已经“骑虎难下”,便自称已从传销组织脱险,寄希望于民警对此不会深究,没想到民警这么负责,竟是一查到底。

  ▍孙某在审讯中称此事只是恶搞朋友的恶作剧

  目前,孙某因谎报警情已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孙某这种情况并非个案,近日,萧山警方又查处了几名谎报警情、案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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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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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晚,萧山新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盛中村某小超市有人打麻将,噪音扰民。然而当民警赶到现场后,却发现小超市大门紧闭,经走访调查,民警确定小超市内并无打麻将的情况。

  民警立刻电话联系报警人,要求其过来说明情况,报警人却推三阻四,当民警再次拔掉电话时,已是无人接听。

  值班民警倪一峰根据接处警反馈,分析研判发现报警号码从去年至今报警次数竟达56次,内容也多为反映小超市有人打麻将噪音扰民。然而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报警人张某(51岁,安徽人)暂住地点离小超市很远,怎么可能出现噪音干扰其休息的情况。

  ▍民警来到报警人反应扰民的小超市中

  多项线索证据显示报警人存在谎报警情行为,新街派出所立刻组织警力前往张某暂住地进行传唤,却发现张某已不知去向。

  正当民警紧锣密鼓搜寻张某事,对方却自己撞上门来。

  4月29日下午,新街派出所处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时。民警将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其中一名男子主动跟对方要求私了调解,并企图与对方串供称未发生打架,该人眼神闪躲,不敢正视民警,急于离开派出所。

  ▍打架斗殴事件中的涉事男子

  该男子反常的表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仔细一看,这人不正是我们多日寻找的谎报警情嫌疑人张某么,民警立即将其传唤入办案区。

  面对证据,张某交代自己曾与小超市老板娘在打麻将时发生矛盾,对此怀恨在心,便通过谎报警情方式想让对方不安生。

  ▍张某在审讯室内交代自己谎报警情的事实

  目前,张某因谎报警情被萧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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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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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5日15时许,萧山市北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举报自己老公在某小区房间里嫖娼。

  民警在现场找到报警人孙某(化名,34岁,杭州人),原来,孙某怀疑丈夫有外遇已久,这次带着父母偷偷跟着丈夫到事发小区,发现丈夫去别的女人家里后双方发生冲突,孙某气不过,便报警称丈夫在外嫖娼,想让民警处理丈夫给自己出气,却不想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孙某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冷静下来的孙某感到十分后悔,目前,孙某因谎报警情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规定: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