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法官吗?我是您2018年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马某。刚刚刑满释放了,想重新考个驾驶证,居然被告知终身禁考了。这是为什么啊?”日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接到了一通特殊的咨询电话。回忆起该案件后,法官不禁感慨:“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酒后驾驶致人死亡 获刑二年三个月

  2018年春节期间,马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萧山区某省道行驶时,与行人汤某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马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在附近停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时,被辖区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汤某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
2018年8月,萧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马某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马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与汤某家属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出狱后重考驾照 被告知终身禁考

  马某刑满释放后,准备恢复正常生活,重新考取驾驶证,却被告知终身禁止考取驾驶证。这才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得知马某的情况后,法官耐心解释,告知马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决的同时,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并明确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中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也就是说,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会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本案中,马某既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又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任一方面都导致他要承担现在的后果。
听了法官的解释后,马某悔恨不已。
法官提醒:马某所遭遇境况折射出一个公众普遍问题,即很多人只知道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将面临罚款、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甚至刑事处罚后果。鲜为人知的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不论是否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被终生禁止考取驾驶证,极大影响今后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