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3点,浙江省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二场)。

  记者提问:城乡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一线,中央已经出台了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的相关文件,请问目前浙江省有哪些具体的落实措施,落实情况如何?

  省民政厅副厅长李洁:

  我省在2月20日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的文件,上月,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制定落实了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的9条措施。通过实际发放工作补助、做好职业伤害保障、落实基本防护保障等一系列具体举措,将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目前,全省各地已经出台了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

  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最重要的是确保各项待遇保障到位。目前各地纷纷采取轮休、补休等措施,安排社区工作者进行健康体检、心理减压、休假疗养等休整活动。同时进一步扩大工作补助发放对象,从参加一线社区疫情防控的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扩大到纳入城乡社区统一组织,直接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其他工作人员。比如杭州市下城区的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天180元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100元的误餐伙食补助。

  此外,从各地具体落实情况来看,杭州对表现突出的网格员定向选聘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其中拱墅区落实社工纳编政策,按照每个社区班子20%的比例,储备200名换届推荐人选。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十百千活动,发现和宣传社区工作者的感人事迹,勉励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