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21日通报一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月13日,北京市疾控中心接到报告,有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需要进行流调,暂且称这个病例为A。在对A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流调人员确定了其女儿为密切接触者,女儿暂且称为B。一般来说,密切接触者应该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但是B有点特殊,她的宝宝很小,而且她还处于哺乳期。所以,她没有到集中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而是在家中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按照规定,居家医院观察期间,有任何症状应该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2月13日,B已经出现咽痛症状,但医学观察期内她一直没说。等到2月18日,她的症状加重后,才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2月19日,B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B确诊了,疾控中心开始排查B的密切接触者。B已经于2月10日复工,流调人员对她工作场所接触过的人员逐一进行排查,最后共划定66名密切接触者,全部进行集中医学隔离。另外还有200多名一般接触者,正在进行居家医学隔离。
B所在的这个部门还能正常工作吗?可想而知。疾控人员在现场流调时发现:B所在办公区域是在一个写字楼的一层大开间办公区,中间为一般员工办公区域,可容纳上百人;周围是管理人员办公室。职工的办公桌之间没有遮挡,距离很近,人员较为密集。但在疫情期间,单位并没有采取任何加大距离等举措。
庞星火说,疾控部门希望通过这个案例提醒各企业,复工后一定要高度重视各项防控工作。
复工企业发现发热员工怎么处理?
杭州发布应对规范流程
今天(2月21日)下午4:00分,杭州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六次新闻发布会。
市卫健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楼建忠通报了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面临新的压力。
近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杭州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复工复产的企业在每日员工体温和健康监测中发现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或者在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健康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第一,隔离。企业即刻嘱其停工, 并与其他人员隔离。
第二,报告。企业同步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第三,流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对该员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了解近 14 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在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需要企业密切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送诊。如疑似 “新冠肺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将员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安排好送诊专车送至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第五,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 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第六,出现疑似病人。企业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 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第七,出现确诊病人。企业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第八,加强分类管理处置。发生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并视情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发生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情况判定的传播范围实施局部临时停工,并视疫情发展情况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估情况,必要时实行全面停工。
第九,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者,交由属地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记者 林建安 凌姝文 江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