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浙江省体育局迅速做出反应,在大年初一下发“紧急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领导要求,根据浙防办4号文件“负责做好重大体育赛事、集训的报告制度。

  落实预防控制措施”精神,经商训练处,现就加强全省体育竞赛、集训、冬令营等管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 全省各级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体育竞赛和集训、冬令营等工作的防疫措施,做到守土有责,防患于未然。

     

  • 按体育总局青少司于1月23日下发的通知要求,请全面梳理辖区内在4月30日之前举办的各类赛事、集训和冬令营等,做出风险评估,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 对于全省各地、各部门在4月30日举办的全国性、区域性、洲际性、国际性以上赛事,应充分征求主办、承办单位意见,听取承办地卫健委、疾控中心意见,通过延迟、易地、取消等方式,做好赛事安全防范。上述赛事的举办,应报省体育局体育竞赛部门备案。

     

  • 对于全省各地、各部门承办的省体育局主办的各类赛事、集训、冬令营等,在我省降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响应之前,全面取消和延迟赛事赛事举办。省体育局系统各赛事执行单位、省级体育单项协会一律不得举办省局主办类比赛。

     

  • 各市、县体育部门要加强在辖区内赛事的监督管理,全面梳理在区域内举办的赛事、集训、冬令营等,采取取消和暂停措施,加强安全防范,为全省人民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工作、生活环境。

     

  • 对于省级单项协会举办的比赛,参照省体育局主办类比赛办法处理。各级体育单项协会要在各地体育部门的指导下,提出举办时间、地点的合理化建议,报各级体育部门同意后方可举办。

     

  • 全省各地要加强对各类商业性、社会类比赛的监管工作,劝阻各社会机构在此期问举办各类比赛、集训和冬令营等,把赛事安全风险降为最小化。

     

  • 全面加强对各级各类比赛的管控,省级体育赛事、集训、冬令营等的开禁时间,由省局竞赛处、训练处在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按局党组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面对2020年的第一场硬仗,让我们众志成城,一起共克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