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当人们冒着寒风匆匆往家赶的时候,在杭州的一条道路上,两名同一家公司并在同一个小区服务的保安,骑乘同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碰撞了一辆小型客车,与这个世界永别……

  1月17日18时08分,浙江某公司劳务派遣派至逸天广场小区工作的保安杨某某驾驶假牌超标电动自行车,载着同一家公司的女保安王某沿长桥线由南向西左转弯进入浦炬街后,由东向西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时,与正沿浦炬街由西向东行驶的豫R牌照小客车发生碰撞。

  电动自行车上乘客王某从电动自行车上坠落时,与沿浦炬街由东向西行驶的另一辆小型客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某和乘客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公安交警部门初步调查,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同时违反规定载人,乘客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事故的后果。

  事发后,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立即约谈了电动自行车驾车人员所在的浙江某公司负责人,对该公司提出严格落实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企业员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的要求,责令企业两天内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交交通安全治理整改报告,对企业内部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采取强有力的管理措施。

  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虽然机动灵活便捷,也深受交通参与者的青睐。但是,为数不少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就像上述案件的当事人一样,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肆意违法违规,骑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走快车道、违规载人、不戴头盔等等,由此一定程度上造成道路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多发,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也有防御性措施,交警敲黑板、划重点:

  1、远离路口大货车;

  2、转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3、横过道路先停车观察,再下车推行;

  4、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

  5、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6、遵守路口让行规定;

  7、拒绝逆向行驶;

  8、切勿从大型车辆前方绕行;

  9、杜绝酒后驾驶;

  10、拒绝违法载人。

  首席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庄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