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1日12时许,上城区公安分局望江派出所接李某(女)报警称,其在四季青新杭派服装市场挎包被偷,内有现金24000,及手机一只,化妆品若干,总价值26000元左右。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了解,李某在上述市场某摊位试衣服时,将随身携带的小挎包放在桌子边,等其试好衣服出来时,发现包已不见了。随后,上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传统侵财打击专业队立即开展视频追踪,并迅速通过合成研判锁定嫌疑人为彭某。

  1月2日下午,上城警方在杭州市余杭区某汽配城将嫌疑人彭某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搜到了李某被偷的挎包。令民警疑惑的是包内仅有3百余元人民币、充电宝和化妆品若干,但并没有报案人李某说的24000元现金。

  经审查,彭某交代其为余杭区某汽配城小老板,当天和三位小姐妹一起到新杭派市场购物,看到李某放在档口桌子边的小挎包,一时冲动,将包拿出摊位,并和三位小姐妹一起打开看了包内的物品,她拿李某包和想把手机占为已有的情况供认不讳。 

  然而,还有疑团未揭开,在审查犯罪嫌疑人彭某时,彭某承认了拿挎包和包内的手机事实,但一直不肯承认拿了包包内的24000元现金,并且说没有看到过这些钱。

  民警心里也开始怀疑李某报案内容的真实性,于是对李某进行电话核实,李某开始支支唔唔,不肯正面回答民警的提问,后来再次追问的时候,该李某不接电话了。

  对此,办案民警判断李某极大可能虚报了案件内容。民警对出现的不同说词,立即会商,决定根据被偷挎包的大小,用现金进行侦查试验,结果发现该包内在放了手机和充电宝、若干化妆品后,已无多少空间可以放现金,基本判断嫌疑人彭某供述是真实的。

  当时已经是3号凌晨,办案刑警们忙了一天了,是又累又饿又困,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还原案件本真,又连续作战,对当日与彭某同行的三位小姐妹进行研判和网上追踪,在有了结果后,立即分头赶赴其住处,分头进行了询问,最终证实了嫌疑人彭某的供述是属实的,是报案人李某虚报了案件。

  1月3日,民警再次联系李某,面对大量证据,李某也承认了当日包内只有现金3百余元的事实,当时心想多报一点被偷物品的价值,民警会比小案子更认真对待,会加快破案的速度。但没想到该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公安机关也将对李某进行相应的处罚。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双方都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春节将至,辛苦赚钱的你,请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以免造成损失;准备回家的你,不要贪图人家便宜,以免牢狱之灾;丢失财物的你,更不要虚报警情,以免得不偿失。

  通讯员 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