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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这件事千万别再做了 嘉兴已有多人被罚款

2020年01月20日 17:34 嘉兴公安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光彩夺目、震耳欲聋的烟花爆竹是不是让小伙伴们很心动?但是各位亲,烟花爆竹不能乱放哦!“双禁”勿忘!

  海盐县

  近日,海盐县公安局秦山派出所在庆丰社区连续查处了4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嘉善县

  1月3日,嘉善县公安局罗星派出所在辖区内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海宁市

  1月17日,海宁市公安局许村派出所民警在许村镇荡湾村附近查处了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分别对违反禁令当事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他们重申了关于“双禁”的相关法律和规定。

  再次提醒,春节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双禁”力度,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静、平安、祥和的环境。

  自2017年1月1日起,市区三环以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企业和个人将被处以罚款。(《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16年10月31日正式出台)

  三环以内具体区域包括:市区三环路(含)以内(东至三环东路、西至三环西路、南至规划三环南路、北至三环北路)。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下列场所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重点单位;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

  7。商品交易市场。

  市区“双禁”范围

  嘉兴市区三环路(含)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且不设烟花爆竹销售点,涉及范围包括13个街道(镇)。这13个街道(镇)主要有:南湖区东栅街道、建设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南湖街道、七星街道、余新镇;秀洲区新城街道;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城南街道、嘉北街道、塘汇街道、长水街道。

  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嘉兴市三环外,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不得燃放的区域。

  嘉善县“双禁”范围

  县城区东至平黎线、堰桥港,南至白水塘河、白水塘路,西至城西大道、北至320国道。

  平湖市“双禁”范围

  平湖市区东至上海塘、乍嘉苏航道、乍浦塘,南至南环线,西至新07省道、平湖大道,北至独黎公路合围区域及三港新城。

  海盐县“双禁”范围

  海盐县行政辖区全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单来说,就是整个海盐县,包括农村地区。

  海宁市“双禁”范围

  海宁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单来说,就是整个海宁市,包括农村地区。

  桐乡市“双禁”范围

  市区:二环南路以北、二环东路以西、二环北路以南、二环西路以东所围区域。

  崇福镇:320国道沿线以北、经三路以西、店街塘港与中山路相接区以南、崇新线以东所围区域。

  濮院镇:永越大道以北、月河桥港以西、紫荆路以南、永兴港以东所围区域。

  乌镇:虹桥村、浮澜桥村、分水墩村、银杏社区、南宫社区、东苑社区所辖区域。

  备注:自2020年3月1日起,桐乡市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港区“双禁”范围

  港区东至九龙山大道、南至杭州湾海岸线、西至海盐界、北至市场路(乍浦塘东侧)和01省道(乍浦塘西侧)的合围区域。

  违反“双禁”会受到哪些处罚呢?

  如违反了禁放规定,将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如违反了禁售规定,则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安、安监举报违规燃放、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有效举报,由市公安、安监等部门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110 

  严肃提醒:对违规燃放、销售的行为,嘉兴警方将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坚决零容忍。

原标题:春节,这件事千万别再做了!嘉兴已有多人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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